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我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将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落实落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结合《沈阳科技学院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实施方案》《沈阳科技学院关于开展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现开展师德师风自查自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教职工自查
全体教职工对个人师德师风表现进行自查,是否存在《沈阳科技学院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沈科党发〔2023〕24号)第二章第五条所列师德失范行为的情形;是否存在《沈阳科技学院关于开展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沈科党发〔2024〕5号)文件所涉及师德师风问题、教育资金使用、科研诚信问题等情形。
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强化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提升个人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2.单位自查
根据《沈阳科技学院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实施方案》(沈科发〔2024〕50 号)文件相关要求,各部门对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自查,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自查内容包括:开展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规范学习情况;本单位课堂德育、课程思政开展情况;推进师德师风建设任务落到实处情况(包括压实党政负责人作为本单位师德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等方面);本单位关于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筛查情况。
二、工作要求
1.自查工作要坚持严格作风,狠抓落实。各单位要以本次师德师风自查自纠为契机,全面摸排,发现和解决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消除师德师风现存隐患和风险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承担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的领导责任,要高度重视本次自查自纠工作,落实领导主体责任和相关人员工作责任,切实将师德师风建设各项举措落实落细。
3.各单位应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台账,作为聘用、晋级、考核、奖励、推优、项目申报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三、 材料报送
1.教职工自查应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填写附件1《沈阳科技学院教职工师德负面清单自查表》,由所在部门盖章后交到党委教师工作部;
2.各部门组织教师签订附件2《师德师风承诺书》,做好宣传报道,相关活动照片发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邮箱skrsc9789@163.com。
3.各单位自查和总结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开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效,纸质版材料于2024年6月30日前报党委教师工作部。
4.在此次自查工作中若发现本单位教职工有师德失范行为或收到本单位教职工师德师风相关问题线索、材料的,及时报学校纪检监察处或党委教师工作部,并第一时间进行初查,收集汇总书面材料,进行事实认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党委教师工作部。
附件:1《沈阳科技学院教职工师德负面清单自查表》/uploads/file/20240605/20240605161042-2955.docx
2《师德师风承诺书》/uploads/file/20240605/20240605161050-1640.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4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