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第五批“兴辽英才计划”举荐遴选工作的通知》(辽委人才办〔2024〕2号)文件要求,经过个人申请、各二级教学单位推荐、学校人事处对申请人相关材料进行审核,优中选优,并通过学校党委对申请人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表现作出书面意见,确定韩晓静为我校第五批“兴辽英才计划”推荐人选。
本公示发布后,如对以上人选有不同意见,请于2024年6月21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网上举报等方式向学校纪委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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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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